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重大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等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项目推荐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规程》要求,定于2023年5月中旬对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重大项目、揭榜挂帅项目等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1年重大项目(6个)、国家级平台培育项目(1个)、揭榜挂帅项目(3个)。
类别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区域 |
重大项目 | 高档优质稻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推广 | 湖南桃花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经开区 |
铝基陶瓷涂覆聚乙烯隔膜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 ||
常德米粉保鲜提质增效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与产业化示范 | 常德市源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高新区 | |
动力电池高性能硅碳复合负极材料研发与产业化 | 湖南宸宇富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西洞庭 | |
高质化再生利用新材料关键技术 |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临澧 | |
高端甾体药物布地奈德雾化吸入制剂的研发与产业化 | 湖南醇健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津市 | |
平台 | 西安交大-常德协同创新研究院 | 常德高新区管委会 | 高新区 |
揭榜挂帅 | 大规格中强高韧损伤容限钛合金工程化关键技术研究 | 湖南金天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 经开区 |
环洞庭湖芦苇高值化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 安乡汉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乡 | |
核电主泵专用拆装机器人研究与产业化 | 中联恒通机械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二、评估内容
对承担单位专项合同书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标准、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方面情况等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
中期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牵头组织,市科技局其他科室配合,全程邀请市财政局、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参与。
评估采取会议答辩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答辩评审主要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专家质询及专家组合评议等环节。现场考察主要对上报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四、评估材料
1.市科技重大项目中期评估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
2.常德市科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数据表(附件2,单页,不装订);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单页,不装订);
5.经费管理使用凭证: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常德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附件4),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帐和相关凭证;
6.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创新指标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技术指标需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品种等需附生产批文、许可证书、技术报告、质检报告、图纸图片等等;
(2)经济效益指标方面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期内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证明,项目产出成果销售明细、合同,用户报告。促进行业与当地经济发展需附测算依据及相关材料等,有贴花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贴花审计报告;
(3)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标准、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方面情况的佐证材料(技术标准、专利、软件著作权需附一览表及其证书复印件,出版专著、论文需附一览表及其用稿证明或受理函)。
(4)经费使用有关凭证:专账核算明细账(若多于5页则以5页为上限),1万元以上支出的记账凭证及附件复印件(不超过10页)。本部分均优先使用大额支出部分作为附件佐证。
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黑白双面打印,其中1份交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另外5份公司留存,用于评审当天专家审阅);项目承担和参与单位、相关部门需加盖公章,相关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财务负责人需签署姓名;封面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1.时间:本次中期评估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1日;
2.联系人:杨博文,联系电话:15007366510,地址: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常德分市场(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1345号原政务中心二楼)。
3.主管科室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法制监督科 联系人:吴永芳 联系电话:7256559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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