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常德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常德贡献”总体部署,立足我市“4+3”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相关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常德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按照“4+3”产业领域和4条新质生产力赛道,设置12个申报方向(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常德市境内注册成立的,并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创新团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要求参与单位协同创新关联度高,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各自任务分工,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与大校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或成果转化并有实际付费的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和创业项目。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研发投入情况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并上传附表。
4.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财政经费的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专项资金原则上按不高于企业自筹经费1/3的比例支持。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
1.鼓励科研一线人员牵头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否则终止项目实施。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类在研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平台、人才及其他后补助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附件需上传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在研项目清单,包括名称、项目类别、项目实施期)
(三)其他要求
1.重点研发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2.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执行。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3.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5.以下单位或个人限制申报: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3)有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且在惩戒期的,或不配合项目验收、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行为的;
(4)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行政村(社区);
(5)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
三、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重点研发项目支持不超过20万元/项。
四、注册、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方式。所有项目申报一律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常德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changde.gov.c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23.151.53.66:9001/)后,点击“项目申报”栏目登录,选择“重点研发项目”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使用说明”)。
(二)推荐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负责。推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五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市属和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市直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推荐部门审核汇总,网上推荐后下载项目推荐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推荐函(详见附件)报市科技局技术创新科。
(三)项目受理。重点研发项目实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全程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五、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各推荐单位将纸质推荐函(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0月15日前寄送至市科技局技术创新科(地址:常德市朗州路120号市人民政府2号楼5楼505室,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一)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7221369
(二)项目申报业务咨询
指南方向12按所属产业领域由对口业务科室负责
指南方向1-6、8-11技术创新科:7256561
指南方向7合成生物产业制造工作专班:7259125
科技规划与资源统筹科:7256509
附件: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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