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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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22〕3号)、《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科计〔2022〕1号)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规范项目推荐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分类

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进行。项目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分为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简称市直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和省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市直单位共四类。

——区县市科技局主要推荐属地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园区等申报的项目。

——市直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推荐注册在管理区内企业或单位申报的项目。

——市属和省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主要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

——市直部门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推荐单位职责

1.组织、审核和推荐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项目,主要审核所推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协调服务与监督检查,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协调保障支撑,协调推动项目成果在行业和地方的转移转化与应用示范。

3.受市科技局委托,参与项目现场考察、中期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等。

4.建立健全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三、项目推荐流程

1.区县市和市直六区申报的项目:由区县市科技局和市直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将审核汇总,网上推荐后下载项目推荐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见附件1)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2.市属和省驻常本科专科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网上推荐后下载项目推荐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见附件1)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3.市直单位(须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市直主管单位负责推荐的部门审核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推荐函报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请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推荐单位指定联系部门,授权专人负责,并于9月30日前,按附件2表格填写推荐单位联系部门、推荐负责人信息,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规划科邮箱(cdskjjghk@163.com)。指定联系部门或授权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上述程序报送相关情况。

附件:1.附件1-关于推荐20XX年度XX项目的函(样式).doc

      2.附件2-推荐单位联系部门、推荐负责人信息表.doc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