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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81号提案的回复

2022-06-01 18:31 来源: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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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奇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投入,构建我市科技创新新局面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近三年来,常德市科技创新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对标看齐省“三项支撑八项重点”工作部署,聚力推进“六大专项行动”,扎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高质量发展动力支撑,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

1.创新投入提速明显。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8年35.48亿元增加到67亿元(2021年年报市统计局评估数),研发投入强度从1.07%提升1.7%(2021年年报市统计局评估数),技术合同成交额从15.24亿元增加到46.7亿元。

2.创新主体增量提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量从2018年的206家增加到47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从78家增加到709家。

3.创新平台实力提升。新增国家级科技孵化器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3家、新型研发机构1家、科技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8家、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6家、星创天地14家、众创空间13个。

4.高新产业发展迅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从2018年的355亿元增加到514亿元。

5.创新能力逐年提升。2022年省科技厅发布的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中,我市创新能力2019-2021年分别排第8名、6名、5名,目前位居长沙、株洲、湘潭、衡阳之后。

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发投入强度(2020年:1.51%)排全省第10位、财政科技投入强度(2021年:1.6%)排全省第9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020年:1.64%)排全省第7位、高新技术企业家数(2021年:479家)排全省第6位,市内高校只5所。总体来讲创新投入强度偏低、创新主体研发活力不强、科技人才资源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二、后段工作主要措施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局目前已经着手推动的工作和后段工作措施如下:

1.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竞争性经费和奖补类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常德市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常德政办发〔2022〕16号)明确规定:到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3.5%。优化科技资金支出结构,聚焦“四大千亿产业”和“四大新兴产业”,资金集中投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对高于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水平2倍的企业,重点支持申报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由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科研项目,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原则上按不高于自筹经费1/3的比例给予支持。

2.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推动创新主体增量提质,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到 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2.2%以上,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55%以上。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奖补10万元/家,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奖补5万元/家,力争到 2025年分别达到900家、1200家,税收贡献度显著提升。鼓励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加大研发平台奖补力度,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奖补300万元/家和30万元/家,国家级研发平台在常德建立分支机构或中试、产业化基地的奖补50万元/家,新认定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协作研发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力争到2025年新增研发平台20家以上。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提高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到2025年,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5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3.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或参与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细则,科研人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入股股权),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自主分配,其余部分统筹用于科研、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转移工作。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4.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常德分市场运营服务水平,引进培育专业运营和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金融、成果转移转化等配套服务。支持科技园区与重点高校或“大院大所大企”举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场活动,建立产业协同创新研究机构,推进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建设和专业化发展,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分别奖补20万元/家、10万元/家。

5.加强创新普惠性政策引导。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落细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对与重点高校或“大院大所大企”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根据项目研发投入、技术交易额度和经济效益等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助引导或奖补标准。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研发项目立项计划、研发辅助账、执行国家统计规范的单位,根据发展潜力、市场前景、上下游“吸附力”等因素,对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或年度研发投入首次“破零”的单位,按其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差异化奖补。

6.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2号)《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常人才发〔2022〕2号)《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奖励突出贡献人才的实施意见》(常人才发〔2022〕3号)等系列人才文件精神,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人才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作用。积极与人社、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努力打通“科技创新政策兑现到人”通道,切实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6日    

  

签 发 人:陈华                                   联 系 人:郑明享

联系单位: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7256509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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