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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回复

2018-05-29 11:42 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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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科案〔201816B

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市技术创新项目推广应用力度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很好,综合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政策,充分依托技术创新,不断加大产学研合作创新开发,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以刚刚过去的2017年为例,过去一年,全市科技战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优化创新供给,释放科技创新潜力,全社会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R&D)投入达到4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35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42家;获省技术发明奖1奖、科技进步奖7项、省专利奖4项、省管理创新奖1项,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引擎和支撑。全市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8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14件,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全年培育试点企业26家。全市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到8.06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政府对工业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还不够;二是企业生产的名优高新尖端产品还较少;三是市场对技术创新产品的接受度和认可率还较低,同时导致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积极性下降。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要加大我市技术创新项目的推广应用力度,必须推动政府部门的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而言,主要是做好如下几点:

一是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对技术创新项目的服务和政策扶持力度,促使应用单位优先使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科技局主要是认真发挥职能职责,通过帮助申报科技创新项目、牵线搭桥、引智引技等手段,对接平台,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与研究开发水平,不断研制生产新的技术和产品。市财政局负责在政府采购范围内鼓励消费使用本地名优产品,落实本地名优产品宣传、专场对接活动、供需对接会、奖励等专项经费;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建立鼓励使用消费本地名优产品的联席会议机制。市经信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考核鼓励使用消费本地名优产品工作,负责召集联席会议;主管部门发布创新项目及产品目录后,市财政对属财政资金支持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设备、产品,尤其是国家推广的新产品,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市、县财政部门每年需确定本地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内控比例和增幅,在价格适中、产品质量得到采购方认可的情况下,可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实施(国有企业资金支出项目比照执行);市、县(区)两级部门在编制采购预算时,采购份额的30%要面向中小企业(其中的60%面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可享受6-8%的价格扣除(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外)。

三是落实兑现使用消费本地名优产品激励政策。凡在常德市名优产品供需对接会上签约的目录内非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签约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年度实际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经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核实有效发票后,按实际采购金额给予采购单位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各责任单位在本系统(区域)组织专场对接活动,凡签约总额在1亿元以上、履约率在80%以上的,按实际履约金额每1亿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责任单位活动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单位,按30%的名额予以通报表彰。

下阶段,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相关业务单位会加强衔接,针对政府采购具体需求,深入本地企业,摸清本地企业生产情况,配合编制本地企业产品名录,通过文字、彩页、定期举办本地产品推介会或展销会等方式,详细介绍和宣传本地企业产品,并发放至所有采购人,为有采购需求的采购人与本地相对应产品的审查牵线搭桥,宣传推广使用新产品,积极促成本地产品的消费使用,当好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宣传使用高新技术产品的引导员。 再次感谢金华委员对我市技术创新项目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29日  

签 发 人:马慧                      联 系 人:龚云葆

联系单位:常德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7256561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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