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www.changde.gov.cn)和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7256521。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了政府信息查阅室,增加了信息资料。截至2019年底,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科技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着力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马慧任组长,陈建中、薛建华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出台了《常德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和《常德市科学技术局网络安全“九项规范”》;三是夯实基础性工作。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是网站,常德市科技局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和办事服务栏目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了改版升级,网上办事功能不断加强,网络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政务工作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科技局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
市科技局既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深化与挖掘,又重视载体和渠道的拓展。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按照省、市里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市科技局工作职能,进一步整合了我局权力清单进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湖南政务服务网,目前共8个服务事项(主项), 其中 8依申请类(含子项) ,7个可在线办理(含子项),积极兑现“最多跑一次”的公开承诺。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按照要求精确到文件发布的当天。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关联政策解读。
2、推进科技信息的多渠道公开。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推进科技信息公开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手段,通过微博、创新常德公众号(微信)、“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尚一网等渠道和媒体,加大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政策的公开力度,在“创新常德”和微博上及时公布支持中小微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产学研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引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通过微博更新信息69条,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166条,参加“行风热线”一期,参加“市长热线”一期,电视台推出20期专题“产业立市 产业强市 创新型城市我们在行动”,日报推出科技专版8版,尚一网报道10篇。并在局办公走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每月对各科室、局属单位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进行公开,有效促进了科技局行政工作开展。
3、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开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拨款、验收和绩效评估等情况,加快推进了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平台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全过程公开和痕迹化管理。
4、推进科技规划、科技决策制定情况公开。在制定重大科技规划、科技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专家、公众意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决策水平。
5、推进科技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围绕我局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我局扶贫举措、政策、成效等科技扶贫信息公开。
6、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按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经市财政局批准的我局以及局属二级机构的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
7、完成了市科技局网站的升级。2019年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局的统一要求对科技局门户网站后台进行了升级。
8、完成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的对接工作。目前科技局的项目申报系统已经和云中心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实时对接,今年排除一次数据库故障,有效保障了数据的实时对接。
9、积极参与常德市行政审批管理局举办的教育培训与宣传调研工作。今年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局的要求,安排了专人参加今年的各类培训会议。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科技局2019年度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科技局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0 | 133 | 2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61101.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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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中途换人,经验不足,业务工作有待加强。
2、有些内容是否需要公开或必须公开,在准确把握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