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常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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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将《常德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常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局办公室、法制监督科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三、承办科室(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1.常德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docx

  2.常德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9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