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汉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常德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常科计〔2022〕1号)文件规定,经相关程序,同意该项目对研究内容、验收时间、绩效目标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其他指标按合同约定不变。
请严格对照合同书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相关指标任务,及时向科技部门申请项目验收,接受相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开展的审计、评价与检查。
附件-重大事项调整表.xls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