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为加快我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制定了《常德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二、相关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8〕3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18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银发〔2021〕57号)文件精神。
三、试用范围
科技贷风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担保公司、银行为以下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施有主营收入的企业;
(三)各区县(市)、产业园区特别支持的科技型企业。
四、具体内容
本办法所称科技贷风补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通过风险补偿,支持合作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担保服务的专项资金;本办法所称“4321”风险分担机制是指对符合省、市再担保合作协议内容的融资担保业务代偿风险,由省级及以上财政和再担保机构、担保公司、银行、市州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分别按照40%、30%、20%、10%的比例进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