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科函〔2017〕17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
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湖南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74号)、《湖南省促进众创空间发展与管理办法(试行)》(湘科高〔2016〕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认定“德创工坊”等3家众创空间为常德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众创空间努力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开放式、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提供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
附件:2017年度常德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认定名单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 8日
附件
2017年度常德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认定名单
序号 | 空间名称 | 依托单位名称 |
1 | “德创工坊”众创空间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2 | 常德市创业孵化基地 | 常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
3 | 澧县创业孵化基地 | 澧县创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