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2、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协调市科技重大专项与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与配套。
3、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各类市级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计划;负责相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4、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5、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6、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参与高新创业投资有关工作。
7、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建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
8、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9、负责全市科技人才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
10、牵头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市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科技评估、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2、加强对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研究拟订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规划、管理办法和相关措施;指导民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配合人力资源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承办全市民营科技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22.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2.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22.9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2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422.9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52.29万元、津贴补贴68.50万元,绩效奖励21.60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10.95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9.32万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津补贴77.78万元,住房公积金15.33万元,临时工作人员经费6.0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66万元,公务费2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7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工会经费1.53万元,老干经费1.5万元,党建经费2.55万元; 专项业务费90.73万元,其中:公务费4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万元,公务接待费6.55万元, 会议费7.70万元,劳务费4.55万元,其他支出16.10万元。
(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争资前期及项目资金30万元,包括公务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其他2万元。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