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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10-15 11:23 字体:【

常科函〔2021〕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指导性计划项目是指由市科技局按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推荐、审核、立项、验收等管理流程立项和管理,能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能取得比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研发资金完全依靠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或社会资金资助,财政专项资金不对项目研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立项个数不超过3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含在职科技创新人才),建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2.项目承担主体: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承担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但不配合项目结题或验收工作;以及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已获得当年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三、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只需填报《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10月29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各推荐单位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由科技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行文推荐并附《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报送市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省属和市属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单独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社发科电话:7256052 邮箱:sfk7256052@163.com

规划科电话:7256509

 

附件1-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

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课题组成

员情况

课题负责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E-mail


课题组成员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mail





















项目简要说明

说明内容包括: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计划进度、主要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

科室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度常德市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主要研究人员

实施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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