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3名干部被查!
澧县经投公司原董事长余后新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澧县县委批准,澧县纪委监委对澧县经投公司原董事长余后新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后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为他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便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县社保处工作人员出现贪污社保基金一事后,余后新作为县社保处主任,不依纪依法依规处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和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余后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纪律、法律毫无敬畏之心,胆大妄为,贪得无厌,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破坏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后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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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原董事长李韶波 接受审查调查
桃源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韶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桃源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韶波简历:李韶波,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湖南桃源人,大学本科文化,1998年1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月至2006年1月,历任桃源县劳动力市场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工作人员、桃源县沙坪镇副镇长;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桃源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党组成员、重点办主任;2010年8月至2012年1月,任桃源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重点办主任;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任桃源县移民局副局长、党支部副书记;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桃源县商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住房保障办主任;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任桃源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桃源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桃源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正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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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 退休干部李韶华
接受监察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退休干部李韶华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桃源县监委监察调查。
李韶华简历:李韶华,女,汉族,1961年6月出生,湖南桃源人,大专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
1979年11月至1981年9月,在桃源县林业局办公室工作;1981年9月至1984年5月,在桃源县原财税局税政股工作;1984年5月至1984年11月,在桃源县原税务局税政股工作;1984年11月至1994年9月,在桃源县原税务局城关税务所工作;1994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桃源县原国税局漳江征收分局、税务所工作;2005年6月至2014年9月,在桃源县原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在桃源县原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工作;2016年6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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