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纪律规定
1月22日,市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纪律规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赵星主持,全体局机关干部和局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于春传达了中办发电﹝2013﹞48号、湘纪发﹝2013﹞22号、常纪发﹝2013﹞13号文件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和强调,要求全体干部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党组书记、局长赵星对贯彻落实有关纪律规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学习文件,吃透精神,认识到位,不能有丝毫含糊;二是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中,全局人员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中央“八条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以及市委“十条规定”规定约束自己,坚决执行“十条禁令”,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三是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同正风肃纪、整治“四风”和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科技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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