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科研成果走出“深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
今年7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9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事关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进一步加强科研活动的应用性,充分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使更多的科研成果走出“深闺”,与经济对接,与市场共舞,成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高新技术产业去年实现增加值8120亿元,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相继转化应用
总体水平逐步提升、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作用逐步增强,转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检查报告认为,近5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实施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与2012年相比,2017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8120亿元,增长2.45倍;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00亿元,增长近4倍;科技进步贡献率由52.3%提升到55.9%;创新综合实力由全国第15位上升至12位;专利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7位;省级研发服务平台总数增至589个,增长1.7倍。
同时,我省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相继转化应用,近5年共实施战略性新兴领域科技攻关与产业化项目270个、省科技重大专项54个,高速动车组永磁牵引系统、新型陶瓷基汽车刹车片关键技术、工业级3D打印技术、超大型塔式起重机关键技术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的成功转化和运用,有力带动了相关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破除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痼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多名委员在审议时认为,如何将科研成果与产业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对接,从根源上破除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痼疾,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曾参与执法检查的肖国安委员指出,当前一些科研院所、高校由于对科技成果的评定仅注重论文的数量,没有成果转化的要求,使得科研人员只注重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而忽略其市场应用价值,以致科研成果与市场脱节,“只开花不结果”。因此,必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考核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对高校、科研院所考核评价的指标,并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绩效纳入科技人员考评体系,实现教学和科研并重、学术研究成果与应用技术成果并重。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毛铁委员说,我省的实施办法对企业引进、研发和成果转化投入作了明确规定,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科研基础薄弱,研发投入不足。同时,一些地方对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因此要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落实指出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落实投入主体责任,增加研发投入。
服务体系对科技成果在各类创新主体与市场之间的流动和转移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检查报告指出,当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存在中介服务能力不强、技术交易市场不旺等问题。对此,蒋秋桃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通过前资助、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引进和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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