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没违规,收烟就违规
“在村里辛苦工作近四十年,马上要退下来了,不想却因为两条烟受到纪律处分,我真是后悔自己没有守住底线。”日前,汉寿县坡头镇中心村党总支书记周某某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审理谈话时说道。今年4月,汉寿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走访群众时,收到了反映周某某在为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过程中收受香烟的问题线索,随后组织人员核查。面对纪委干部的到来,涉及该事件的群众显得有些惊讶:“我没有反映过这个问题啊,你们怎么会找上门来?”也许是怕惹麻烦,该群众最初并不愿意配合调查,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宣传教育,最终讲出了事情的经过。
2016年初,因自家房屋破旧,该群众向村委会提出了危房改造的申请,经初步审核,村里认定其符合条件,表示会将其作为危房改造对象上报。可当年通过审核的危房改造户名单中却没有他。看到其他的危房改造户拿到了补贴,他很是着急,经过一番询问打听,才得知是村秘书将其漏报了。“我当时就找了村支部书记周某某,讲了我的情况,周书记答应我,会在第二年将我补报上去。后来他的话也兑了现,2017年,我得到了1万元危房改造补贴。为了感谢他的帮忙,我就买了2条极品芙蓉王香烟送给他。”虽然这一万元补贴是自己应得的,但这位群众的内心却很质朴:“烟是我主动给周书记的,你们不要追究他的责任。没有他的过问,也许事情不会这么顺利。”过去了几年的事情再次听到调查人员提起周某某显然没有思想准备对这户群众申请补贴的事情,他的记忆很准确,表示确实经历了二次申报,但涉及到收受香烟的关键问题,却语焉不详。“这户群众是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村里是正常申报,他不需要向我送礼啊。”在工作人员的政策宣讲以及相关事实面前,最终,周某某坦承了收受群众香烟的事实。“我确实收受了那2条香烟。怪只怪我心存侥幸,认为是群众主动送的,并且我又没有违规办事,不算多大个事。所以收得心安理得。”在谈到自己的认识时,周某某十分懊悔。“为群众办事是干部应尽的职责,不能当作是个人的恩惠。不管有没有违规办事,收受好处的行为都要不得。”工作人员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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