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常科函〔2021〕73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产业发展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局、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5日
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8号)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总体要求
1.坚持有评必用、问题导向。全面对照《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聚焦专项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短板、薄弱环节和整改清单反映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加强整改。
2.坚持权责统一、务求实效。按照“三定”职责,强化权责对等,全面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扎实开展,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3.坚持源头治理、严防反弹。局机关各科室、区县市和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要注重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对容易出现反弹现象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巩固和扩大成果。
4.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个性问题强化具体措施,围绕共性问题完善制度建设。
二、整改方法步骤
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两个月(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提高认识,制定方案(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5日)。学习领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9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分析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落实整改,建章立制(2021年12月26日-2022年1月15日)。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厘清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完善机制等整改事项;逐一落实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查漏补缺、整改总结(2022年1月16日-2022年1月30日)。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自查,查漏补缺,形成报告,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形成《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报市财政局。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详见《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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