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2019年度常德市科技重大项目和“三院三中心”建设奖补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常德市市本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发〔2017〕6号),为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市科学技术局定于2020年5月下旬对2017-2019年度常德市科技重大项目和“三院三中心”建设奖补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7年重大项目(2项)、2018年重大项目(9项)、2019年重大项目(8项)、“三院三中心”项目(5项),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承担单位专项合同书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标准、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方面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评估方式
中期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牵头组织,市科技局其他科室配合,全程邀请市财政局、市纪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组参与。
评估采取会议答辩评审的方式,主要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专家质询及专家组合议等环节。
四、评估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概况,研究内容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附件2),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取得的技术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下一步实施项目的计划和保障措施等;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经费管理使用凭证: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常德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附件4),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和相关凭证;
5、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创新指标佐证材料:包括技术指标需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品种等需附生产批文、许可证书、技术报告、质检报告、图纸图片等等;
(2)经济效益指标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期内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证明,项目产出成果销售明细、合同、发票、用户报告。促进行业与当地经济发展需附测算依据及相关材料等;
(3)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标准、创新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机制等方面情况的佐证材料;技术标准、专利、软件著作权需附一览表及其证书复印件,出版专著、论文需附一览表及其用稿证明或受理函。
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其中1份交市科技局法制监督科,另外5份公司留存,用于评审当天专家审阅);项目承担和参与单位、相关部门需加盖公章,相关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财务负责人需签署姓名;封面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1、时间:本次中期评估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
2、地址:常德市政府2号办公楼598办公室;
3、咨询电话:7256559 联系人:吴永芳;
qq群:43375999(报单位+姓名申请加群)
六、其他
评估结果将作为财政资金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材料要求提前准备好评估材料(包含15分钟答辩PPT),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常德市科技局
2020年4月27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