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常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
常科函〔2019〕8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现将《常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行动计划(2019—202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4日
常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培育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工业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培育450家左右(每年150家左右)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长;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体系,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培育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培育
(一)申报主体
在常德市辖区内注册、依法纳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拥有与研发活动相适应的专(兼)职研发人员(团队),原则上不少于1个团队或5名以上专兼职研发人员;
2.与1所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稳定的产学研技术合作,且无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3.有相适应的研发场地和仪器设备、明确的研发项目或课题,每年企业自行立项或申报项目(课题)不少于2项;
4.有相应的科技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新产品、标准等);
5. 有完善的研发统计制度,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万元以上,每年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R&D经费年报和快报数据。
(三)申报流程
按属地管理原则,企业自愿申报后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复审评估,确认符合条件,将其纳入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库进行管理。
(四)申报时间
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每年申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当年申报通知。
三、建设验收
(一)验收主体及要求
培育期为两年。期满后,由市科技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程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期为一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资格。
(二)验收标准
1.至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企业在培育期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B.企业在申报期间每年被评估确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入库编号;
C.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D.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E.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者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技术交易合同认定20万元以上且有付款凭证。
3.每年研发投入经费达到规定目标,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R&D经费年报和快报数据。
四、支持方式
在三年培育行动计划期间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库的企业,经核实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已填报R&D经费统计数据的,先期拨付5万元补助,培育期满验收合格后再补助5万元,补助资金从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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