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新型常德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创新体系,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壮大常德市高新技术产业。
二、申报培育
(一)申报主体
在常德市辖区内注册、依法纳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拥有与研发活动相适应的专兼职研发人员(团队),原则上不少于1个团队或5名以上专兼职研发人员;
2.与1所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稳定的产学研技术合作,且无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3.有相适应的研发场地和仪器设备、明确的研发项目或课题,每年企业自行立项或申报项目(课题)不少于2项;
4.有相应的科技成果(专利、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新产品、科技奖励、标准等);
5.有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完善的研发统计制度,每年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R&D经费年报和快报数据。
(三)申报流程
按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填写(申报表)由各区县市科技部门统一组织审核上报。审核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复审评估,确认符合条件,将其纳入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库进行管理。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推荐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第二批推荐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2日。
三、建设验收
(一)验收主体及要求
培育期为两年。期满后,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期为一年,一年仍不合格的,取消常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资格。
(二)验收标准
1.至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企业在培育期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B.企业在申报期间每年被评估确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入库编号;
C.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D.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E.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者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技术交易合同认定20万元以上且有付款凭证。
3.每年研发投入经费达到规定目标,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R&D经费年报和快报数据。
四、支持方式
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的企业,并按要求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R&D经费统计数据的,先期拨付5万元补助,培育期满验收合格后再补助5万元。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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