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及中央、省直驻常有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常德市科技功臣奖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做好今年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功臣奖”评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在我市范围内(含中央、省属驻常单位)运用科学技术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均可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办科技型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和确定重大科技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
2、在解决项目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技术革新创新。
3、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作出巨大贡献。
4、自主研究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及产品,实现产业化,新增财政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自主选育新品种使年增产增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5、引进、应用、推广高新技术成果以及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主导产品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一个财政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增值部分);引进、应用、推广新品种使年增产增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
(二)在所从事的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显著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上达到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一项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一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两项以上,完成人为前两名的。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者重大发现等,产生经济效益在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的。
(三)主持完成的科技项目(或多个科技项目)或者推广项目自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投产之日起的五年内,技术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业类,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以上的,须在本市累计上缴税金1000万元,其中有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金500万元以上;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须在本市累计上缴税金2000万元,其中有一个会计年度内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涉及免税行业的,按免税额度计算。
2、农业类,在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及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等方面贡献巨大,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并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连续两年增产增收1亿元以上的。
(四)近五年内在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技术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已推广应用,产生了巨大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发展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对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须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财务(审计)出具原始证据或有效的效益证明。
(二)对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而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项目,必须在实施后对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统计部门出具证明。
(三)凡推荐“常德市科学技术功臣奖”者须报送下列材料:
1、《常德市科学技术功臣奖推荐表》,登录常德科技政务信息网“常德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base.hncdst.cn/),注册登录后进入“科技功臣奖”,按要求填报科技功臣奖申报书,联系电话:7221369,联系人:陈克军;
2、反映本人成果的综合材料(限2000字左右);
3、获得重大科技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4、所在地税务机关、主管部门财务(审计)或者统计部门对项目应用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5、以上材料不加封面,用A4纸,线装成册,一式十份。
(四) 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市直有关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常德市科学技术功臣奖”的推荐、初审工作,中央、省属驻常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推荐材料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报常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联系电话:7259322,联系人:王敏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7日
关于推荐2016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通 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及中央、省直驻常有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做好2016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推荐本年度的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必须是2014年以来完成且通过评价或鉴定、验收的科技成果;
2、已获得国家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
3、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根据《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和常德市科技局《关于科技成果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申报2016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二、申报方法
登录常德科技政务信息网“常德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base.hncdst.cn/),注册登录后进入“进步奖追踪与打印”,按要求填报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联系人:陈克军,联系电话:7221369。
三、申报书内容要求
1、参加2016年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工业项目:
①必须出具市级具有环境评价资质的机构提供的环境评价原件或相关证明;
②必须提供税务部门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③不能提供税务部门经济效益证明原件的,必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原件。
2、参加2016年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农业项目:
①参加评奖的农业项目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出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统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②农业项目涉及到环境问题的,要求提供市级具有环境评价资质的机构提供的环境评价原件或相关证明。
3、参加2016年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医卫项目:
①申报项目需本行业、本领域应用三年以上,经主管部门证明,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②应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15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相关文献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献6篇以上。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常德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四、申报书报送要求
1、每个项目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应用和推广单位证明,项目评价或鉴定 、验收 证书(或专利证书、审定证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项目的技术资料一套,纸质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不另加封面,A4纸,线绳装订成册。
2、凡需盖印章的材料,必须是盖有红印章的原件。项目参与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3、专利证书、论文等附件材料中出现而未纳入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单位和个人的需上交该单位或个人签订的《知情同意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医卫项目需报送盲评材料3套。盲评材料一律覆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以及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透漏相关信息的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真实,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可信,如发现证明材料及经济效益数据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各单位自行做好申报材料存档工作。
五、申报时间与审核
1、纸质材料报送:项目推荐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上传和提交: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24时,逾期申报网站将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数据。
3、各区县市所属单位的项目经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其他项目直接报市科技局审核。所有项目经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常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736—7259322
各推荐单位管理员可申请加入常德成果科技工作奖励QQ群:43375999,验证信息填写“单位名称”。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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