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德市科技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常科函〔2016〕10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常德市科技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18日
2016年常德市科技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
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科技工作者做好科技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积极性,提高科技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全民科技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计分标准
1.刊物(简报)采用:国家级科技刊物(简报)采用信息每条计30分;省部级科技刊物(简报)采用信息每条计20分;市厅级刊物(简报)采用信息每条计15分。国、省、市级领导在有关信息上有批示的,每条信息在原有基础分上加计30、20、10分。采用信息统计一般以原件为准。经市科技局办公室推荐,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内部刊物采用的,以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报送采用通报》为准。
2.网站采用:国家科技部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计15分;湖南省政府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计15分;省科技厅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计10分;常德市政府网站采用信息每条计10分;常德市科技政务网采用每条计2分。市级网站只计算市政府网站和市科技政务网上稿数。
3.报纸采用:国家级报纸采用稿件每条计30分;省级报纸采用稿件每条计20分;市级报纸采用信息每条计10分。采用稿件统计以原件为准,登载内容必须与科技部门职能直接相关。
三、考评标准
1.区县市和市直五区:区县市科技局(科技工信局)200分(其中省科技厅网站上稿数达8篇以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100分(其中省科技厅网站上稿数达5篇以上),西洞庭管理区科技工信局、西湖管理区科技工信局30分,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为信息工作达标单位。否则,为未达标单位。
2.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详见《2016年市科技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绩效考核表》。
四、结果运用
1.将科技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绩效评估指标范围。
2.信息采用情况报送每季度统计排名一次,并在市科技局政务网站公布。
3.根据得分情况,在达标的区县市和市直五区中评定全市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并通报表彰。
五、评估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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