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出台奖励新政策促进科技创新
近日,安乡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安政办发〔2018〕2号),其中包括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星创天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十条激励政策。
《意见》提出,对县内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研发创新平台(省经信委、省科技厅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科技厅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科技部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与一本以上高等院校合作后纳税额增长30%以上且合作后第一年度纳税额达到30万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3000元/件的奖励。对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的农业科技特派员,给予8000元/人/年的补贴。对被聘为县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给予8000元/人/年的补贴。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由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该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企业创新潜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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