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8月27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常德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提升高校院所研发投入、加大研发政策支持力度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
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方面,优化科技资金支出结构,聚焦“四大千亿产业”和“四大新兴产业”,资金集中投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对高于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水平2倍的企业,重点支持申报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细则》要求,到2025年,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3.5%。
在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方面,《细则》提出要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对首次认定和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均给予一定奖补资金。加大研发平台奖补力度,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分层分类予以奖补。
在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方面,主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细则,科研人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入股股权),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自主分配。实施技术交易奖补政策,对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单位,按合作实际交易额给予一定奖补。
在加大研发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细则》提出,对与重点高校或“大院大所大企”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根据项目研发投入、技术交易额度和经济效益等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助引导或奖补标准。
在组织保障方面,《细则》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统计质量、加强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着手,着力解决以往研发投入工作目标不明、责任不清、合力不够的局面,力争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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