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组织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良好氛围,7月29日,市科技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局党组书记戴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条例》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难点问题、群众关切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制管理和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规范了守信主体的激励措施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范围;对信用主体权益保护设置了专章,在制度设计层面对信用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修复权等作了规定;明确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开展诚信教育;国家机关应当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支持等活动的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依法进行查询和利用。
《条例》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信用便民惠企等信用应用服务,加强政务、商务、社会的诚信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在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局在家所有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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