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市新修订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4月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市新修订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原《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2004年制定的,距今已有十多年,2012调整过一次奖金标准,但是期间工资、物价在不断上涨,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科研工作人员都在呼吁调整奖励项目,提高奖励标准。
新修订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广泛听取、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后形成的。
新修订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增加了一些条款,原《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17条,新修订的《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6条;调整了奖励项目名称,保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将市科技功臣奖改为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增设了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市专利奖、市国际科技合作奖;明确了奖金标准,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提高到20万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提高到10、6、3万元,市企业科技创新市长奖奖金15万元,市专利奖奖金标准一、二、三等奖7、3、1万元。新《办法》还明确了奖项和数量
市科技局局长马慧做了专题汇报、副局长罗宗红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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