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3月11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重点任务部分明确了17项具体举措,主要围绕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理顺部门主管关系、激发内生动力与活力、转制科研院所历史遗留问题等四个方面,以进一步深化我省科研院所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杜家毫强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要厘清各类科研院所的定位,坚持分类施策,切实理顺体制机制,扩大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强化科研与市场、成果与产业、项目与企业的对接,帮助科研院所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探索完善分配机制,健全科技人员在薪酬待遇、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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