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18年第四批拟变更高新技术企业的公示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经我办审核,拟准予湖南省省长宇新型炭材料有限公司等16家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现进行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变更企业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省高企认定办 88988819(传真)
省科技厅监督管理处 88988864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88988679
附件:湖南省2018年第四批拟变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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