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制定《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科教[2018]32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全省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事业法人)须按文件要求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填报,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告打印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省级各主管部门应梳理形成部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梳理形成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 联系电话:0731-88988835 电子邮箱:hnst-cg@hnst.gov.cn 联系地址:湖南省科技厅成果处 附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科教[2018]32号) 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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