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设立桃源高新区等11家省级高新区
2017年12月31日,省政府批复设立开福高新区、筹建望城高新区;2018年1月23日,省政府批复设立岳麓高新区、衡山高新区、隆回高新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区、汨罗高新区、桃源高新区、张家界高新区、江华高新区、新化高新区。批复指出,以上11个园区实行现行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省政府批复要求,高新区所在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群、特色鲜明、创新发展”原则,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链条延伸,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批复同时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
省科技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湘科发〔2017〕82号),在全省高新区扎实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三大工程,促进各高新区率先实现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建设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战略高地,创新型产业的核心载体,区域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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