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代表团拟以集体名义提出建议 支持湖南建设创新型省份
湖南日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 刘文韬)今天下午召开的湖南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拟以代表团集体名义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建议,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指导我省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顶层设计,尽快将湖南列为创新型试点省份,为湖南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创造条件。
建议认为,创建创新型省份是打造“一带一部”区域创新平台,促进东中西部融合协同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是加快推动创新引领战略落实落地,加快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发展愿景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加快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创新发展经验。
当前,我省有体系化的战略布局,有较为成熟的自主创新湖南经验,有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创新成就,还有坚实的创新人力资源支撑,已经具备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基础。我省2012年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创新型省份建设纲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更是作出了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重要决策。同时,超高产杂交稻、超级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中低速磁浮等标志性创新成果领跑世界,杂交水稻、优质油茶、“双低”油菜、杂交辣椒等育种水平和推广份额世界领先。此外,目前全省各类科技人才总数约179万人,拥有“两院”院士79人,“十二五”期间共取得科技成果6500多项,获国家科技奖励94项。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我省还启动了相关的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要素配置、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激励、创新成果转化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建议提出,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指导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相关工作力度,结合湖南的客观基础和近年来的科技创新有关工作情况,将湖南列为创新型试点省份,进一步加大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指导和支持力度,赋予湖南更多的重大攻关任务,加大省部共建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力度,为湖南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创造条件。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大对湘潭市、株洲市、衡阳市申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对湖南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中优先考虑湖南的优势特色领域,如人工智能、新材料、智能制造、康养、电能绿色变换等;支持湖南牵头承担现代种业、生态农业自主创新工程相关项目;支持湖南建设环洞庭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支持湖南建设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国家水安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重金属污染治理创新中心、军民融合示范区及军民融合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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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科技部计划到2020年建设15个左右的创新型省份。该项工作于2013年启动,江苏、安徽、陕西、浙江为首批试点省份。2016年,科技部印发了《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并先后批复了湖北、广东、福建的试点建设方案。其他省市也在积极筹建,四川、山东的建设方案已于2016年12月通过科技部评议,江西、云南也正在积极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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